中、高级职称8月15日起申报

24.07.2014  18:39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为8月15日至9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确定。申报评审工作将经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同意并公示后逐级上报。破格、转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须经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报相关系列评委会。

  在合肥市评审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报送合肥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中心,地点位于阜南路人才大厦811室,其中部分系列报相关部门。

  “对伪造学历、资历、剽窃和侵吞他人成果,抄袭他人论文等弄虚作假的申报人,一经查实,将按评审权限在全省、全市予以通报。”合肥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评审已通过的,将撤销其专业技术资格,收回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之后5年内取消申报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所在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责任;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