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日报:我市着力推进夏粮收购工作

23.07.2015  11:08

记者从市粮食局获悉,为进一步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国有粮食企业通过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千方百计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收购等,推进夏粮收购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扎实做好政策宣传。各县市区粮食局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收集夏粮收购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收储库点要设立专职政策宣传引导员,宣传国家夏粮收购政策,防止引发矛盾纠纷。认真倾听农民尤其是种粮大户的意见,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售粮问题,尽力降低损失。

    做好政策性粮食收购。要求各政策性委托收储库点(特别是第一批库点)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小麦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敞开收购农民交售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食。加大清理设备的投入,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提供筛选服务。严格收购纪律,坚决杜绝“压级压价”、“打白条”等违规行为。对已入库的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政策性小麦,要加大整改力度,尽快通过二次验收。

      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要求各国有粮食企业广泛联系外地客商入驻收购,采取联合收购、代购代存等方式拓宽小麦销售渠道,使本地小麦走出去、销得掉。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协调农发行落实市场化收购资金,鼓励、引导开展市场化收购。

    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收购。各地要仔细摸排辖区内用粮企业,全面动员、鼓励本地加工企业、饲料企业、工业用粮单位以合适的市场价格,从农民手中收购不完善粒超标小麦。积极协调农发行、农商行,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符合贷款条件的面粉加工企业、饲料企业、工业用粮单位等提供信贷资金支持。

    同时,各地要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工商、公安等单位,加大粮食收购市场行政执法,防止出现坑农、害农及散布不实信息等扰乱社会粮食收购市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