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将于11月20日前完成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挂牌工作

18.11.2014  13:52
      近日,蚌埠市决定在该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在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牌子,并要求各县区和基层所的挂牌工作于11月20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