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扎实开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学习培训

27.09.2017  22:47

  《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为深刻领会该《办法》要旨并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及时贯彻执行,近期,滁州市工商局积极跟进、认真研学,通过“五学”积极扎实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和学习培训工作。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领导讲学的方式推动全体执法人员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规范权力的理念。

  二是法制部门牵头学。法制干部先学一步,组织科室全体法制人员及基层单位法制股长集中学习,尽快掌握《办法》的主要精神、亮点和重点内容,开展浓烈的学习研讨活动,以此带动全体人员学习。法制科负责人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和新《办法》进行全面对比分析,逐条梳理新《办法》内容,整理归集重要调整内容,并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学习。

  三是办案人员重点学。通过授课培训,准确把握对无证无照经营的查处方式,明确厘清自身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查处权利。注重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准确把握督促、引导、调节管控力度,避免一概取缔的简单化执法。

  四是全体人员普遍学。印发《办法》全文和知识问答,要求全局执法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自学。以科室局为单位,采取通读、讨论等多种形式,集中人员、集中时间,对《办法》进行集中学习收集相关解读资料。在OA办公系统和微信平台中发布学习材料,供干部自学。把《办法》的培训纳入业务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周密的学习培训计划,切实提高全体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五是社会宣传普法学。该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学习贯彻《办法》纳入本局“七五”普法工作之中。通过工商登记窗口单位、12315维权服务站等渠道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对《办法》的知晓程度。借助电视台、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系统解析,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官方平台等开展专题活动,加深社会公众对《办法》实施的理解支持,提升社会公众对新法的认知和了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