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连续3年被认定为“无传销城市”

31.07.2017  15:23

  日前,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文明办和省综治办联合发布通报,黄山市被认定为“2016年度安徽省无传销城市”,这是该市连续三年获此殊荣。

  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层层建立了打击传销组织领导机构,建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是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将打传工作纳入到文明创建和平安城市创建的范畴,建立健全了打、控、防、管、教“五位一体”的打击传销长效机制。

  三是形成稳固的创建基础。全市四区(含风景区)四县共60个行政社区,669个行政村,全部创建并命名“无传销社区(村)”,创建率达100%。

  四是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开展“皖剑-2016”、“皖剑-2017”专项整治活动,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异地聚集式传销、新型网络传销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对传销违法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工商、公安、综治等部门主力军作用明显,防打结合,出现传销活动及时清理整治,社会面传销基本消除,无规模性传销活动及因传销引发的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

  六是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多层次、多角度、多途径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了立体宣传的声势和效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群众防范和抵制传销意识明显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