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民政局顺利完成2015年度民生工程

08.01.2016  10:48

      2015年民政局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6项民生工程,现将2015年民政民生工程总结如下:

        一、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2015年出台了《无为县农村五保供养及敬老院建设实施办法》提高了五保供养标准,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2800元,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40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4127元。全年为全县五保户6053人,发放五保资金2164万元。2015年规划建设敬老院床位数100张,目标任务分解到昆山乡100张,主体工程完工,全年完成投资260万元。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县政府研究出台了《无为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对投资新建50张床位以上的,按每张床位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投入运营的按入住老人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补贴。2015年完成了滨湖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20张床位的建设任务。完成了高龄津贴发放工作,为全县26469名80周岁以上老人“一卡制”发放高龄津贴1070.314万元。结合实施省“银龄安康”行动,在全县20个乡镇开展银龄安康行动试点工作,参保老年人共有1900人,筹资保费 72600元。

        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出台了《无为县2015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农村低保月保障标准由260元提高到300元,月人均补差标准从160元提高到176元。全年为全县农村低保对象35432人,发放低保资金8076.2686万元。

        四、城乡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一站式”结算,所有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和重点优抚对象住院看病,在医院结算时就可以直接办理医疗救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单位已经覆盖全县城乡。全额资助了城镇三无对象、农村五保户参合参保,资助农村低保对象一半的参合费用,共计197.385万元。全年直接大病医疗救助1000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84.3014万元。

        五、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县救助站已于2014年6月底投入使用。修订了《无为县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细则》。2015年共救助108人,累计使用救助资金137448元。

        六、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出台了《无为县2015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经费按月发放,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费标准不低于600元,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000元。全年为348人,打卡发放生活保障经费254.88万元。





上报单位:无为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范先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