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出台最低工资新规 五类收入不计入“最低工资”

12.07.2015  12:02

晨报讯如果你的工作需要加班,或面临高低温等特殊环境,不妨仔细看看工资条的构成是不是合乎规定。7月10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法制办了解到,安徽今年计划就最低工资出台新规,加班补助、高温津贴等五类“福利”将不能被算在“最低工资”中。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最高或接到2万元“罚单”。

1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4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交通、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5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交通、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的福利待遇,这五类都不能被算在“最低工资”的范围里。

各地在确定最低工资的标准时,要参考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本省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另外,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休假为理由,来少发、不发工资。

按照修订草案,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并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晨报记者于巧妮

有意见您可以提:从即日起至8月10日,市民可登录安徽省政府法制网站,点击网站首页右侧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对《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 合肥 市长江中路221号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法制处(邮政编码:23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字样。电子邮箱:sfzbxzfz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