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高新法院:严格适用新行政诉讼法 切实加强行政审判工作

24.06.2015  14:12
 

  安徽法院网讯        自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合肥高新法院组织行政庭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采取五项措施,大力加强行政审判工作,严格公正司法,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促进依法行政。

  切实加强对行政审判工作组织领导。该院党组把行政审判作为促进法院改革发展、推进国家法治进步的重要抓手,掌握、研究和解决行政审判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开发区工委、上级法院汇报,向辖区政府部门、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工作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解决行政审判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畅通行政案件立案渠道。依法保障群众诉权,绝不允许出现群众“求告无门”的现象。依法受理涉及公民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经济社会权利的各类行政案件。积极探索、总结和完善集中管辖、交叉管辖、提级管辖等措施和经验,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的突出问题。

  坚持监督与维护并重原则。在行政审判中,始终坚持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与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妥善审理涉及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支持促进依法行政。高度重视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妥善审理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制度、农村产权流转等进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

  更加注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将行政协调机制贯穿到行政诉讼中的各个环节,力求做到“释明到位、协调到位”,在协调中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充分行使释明权,加大对行政法律法规、行政诉讼法律知识的宣传力度,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找准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的利益平衡点,促使双方友好协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同时对违法的行政行为,理直气壮地撤销或确认违法、无效。

  全面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该院积极组织行政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认真学习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开展案例研讨、法律文书评查等活动。通过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培训,提升行政审判人员和人民陪审员的业务水平和司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