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扶贫办四项措施开创易地搬迁新模式

17.06.2014  14:06
        新疆扶贫办结合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和实施搬迁扶贫开发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扶贫攻坚的新途径,新模式。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自治区扶贫办对各种扶贫资源进行具体分析,根据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明确搬迁目标。对易地安置,不搞统一模式,宜于集中就搞集中安置,宜于分散就搞分散安置,能插花的就插花,安置点的规模可大可小,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安置。  整合资源,建设新村。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一是将搬迁扶贫开发与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治理项目等各项治理措施相结合,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互相配套的原则,将资金投到安置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上;二是做到先开发后搬迁。建设重点放在与搬迁群众今后的发展密切相关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项目上,为搬迁群众创造良好的自我发展环境,并使开发建设和产业结构调整结合起来,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政策保障,解决移民后顾之忧。迁出地和迁入地各级政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精神,针对户籍、土地、看病难、上学难、民族等多方面的问题及时研究和制定相关政策,确保搬迁项目的顺利实施。坚持量力而行,稳步推进。针对搬迁扶贫开发工作任务艰巨的实际情况,对搬迁点进行充分论证,搞好项目设计。结合当地财力情况,有计划、有组织、分阶段逐步推进,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完善和补充,做到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提高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