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水楼上邻居“蒸发” 男子入住一个月被迫搬家

31.10.2016  22:36

新房住一个月被迫搬出

小杨是阜阳人,在 合肥 一家事业单位上班。今年4月,他在肥西路水晶苑买了一套50多平米的房子。9月,小杨住进了新房,也告别了租房住的日子。可好景不长,新房才住一个半月,小杨就发现,天花板不停向下渗水。“一开始只是部分天花板漏水。”在小杨的家里,他指着靠近门位置的一块天花板,如今这里天花板的腻子脱落,他不得不在地板上摆了一排容器接水。而很快,漏水点不断蔓延,甚至延伸到了卫生间和厨房。更令他深感不安的是,客厅的灯罩里也是集满了水。“我现在都不敢开灯,生怕电路短路出现意外。”小杨说,目前房子漏成这样,他被迫搬出去,家里的用电也全部停了。

楼上邻居两年没露过面

自从发现天花板漏水后,小杨就开始联系楼上住户。遗憾的是,他始终找不到这家房屋的主人。小杨住在水晶苑5号楼203,楼上303住户的大门紧锁。10月28日记者现场探访时,303室的大门上贴了多张水费通知单,物业也在大门上贴了告示,提醒业主回来立即处理漏水问题。小杨说,这家住户姓冯。他从物业那里也找到该住户的手机号,只可惜已经成了空号。随后,小杨又求助到辖区派出所,根据民警查找,小杨再次拿到一个303住户的手机号,只是这次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后来经过一番查证,小杨了解到,楼上邻居从2014年后就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他的物业费也只交到2014年至2015年。”

终于联系上了楼上房主

寻人线索一断再断,小杨想到了请政府部门帮忙打开楼上住户的锁,清除漏水问题。日前,小杨联系了辖区社居委。庐阳区亳州路古城社居委一位夏姓工作人员告诉安徽商报记者,他们接到小杨的求助后,联系物业以及辖区派出所,甚至连开锁公司的联系方式,但派出所方面表示,他们在业主没有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开锁,此事只能作罢。对于小杨的遭遇,辖区派出所民警也表示,他们只能帮忙寻找楼上住户,但根据相关法律,他们无权打开业主家的大门。截至目前,记者从小杨处了解,他终于和楼上的房主联系上了,双方正协商处理后续问题。

[支招]律师:找不到楼上邻居,可公证后开锁维修

不过小杨的遭遇也令人深省,如果最终真找不到楼上邻居,他该怎么办?对此,合肥庐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表示,如果真确定是楼上住户漏水,小杨可以联系派出所、物业、社居委,并请公证部门公证,打开楼上住户家里大门,进行漏点维修。公证部门可以公证楼上邻居家里的设施情况,如若损坏,必须要得到修复或赔偿。张律师称,若小杨家里的漏水若真是楼上住户引起的话,邻居必须首先解决漏水问题,此外还得赔偿小杨家里相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