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信息处党支部组织学习新修订的 《中国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01.09.2020  17:40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档案法》,提高支部党员依法治档能力和档案信息化业务水平。近日,科技信息处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学习研讨新修订的《档案法》主题党日活动,馆长黄玉明参加活动。


会上,支部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档案法》。大家结合新时期档案工作、处室工作实际和自身本职工作开展交流,对新《档案法》,特别是新增加的“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的内容如何理解、如何贯彻实施进行了讨论,并对如何推动档案信息化建设,开辟档案管理现代化的新路径提出了各自的思路和想法。

最后,黄玉明就如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档案法》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根本遵循。习近平总书记早在浙江工作时就指出,档案工作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经验得以总结,规律得以认识,历史得以延续,各项事业得以发展,都离不开档案,并提出了档案工作走向依法治理、走向开放、走向现代化的目标。新修订的《档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集中体现。我们要通过自主学、集中学、反复学等方式,研读条款,深刻领会《档案法》修订的深邃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提高政治、思想、行动等方面的自觉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二是提高法治意识,学法守法用法。新修订的《档案法》增加“监督检查”专章,列举出监督检查的6类事项,对规范行政权力的行使和档案工作人员开展监督检查的措施手段及应当遵守的规则作出明确规定。要依法履行好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执法监督工作,着力把档案法律制度转化为档案治理效能。三是提高履职能力,推动转型发展。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新修订的《档案法》增加“档案信息化建设”专章,对电子档案的法律要件、法律地位和作用、法律要求和法律义务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作为科技信息处的同志,要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学习,增加本领。以学习《档案法》为契机,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水平提高,服务和推动档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