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工商局、文旅委开展联合检查 优化旅游环境

26.08.2016  17:02

  为进一步优化旅游环境,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铜陵市工商局联合市文化旅游委员会,于2016年7月至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旅游合同监管,维护消费者和旅游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防止旅游业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遏制“霸王条款”。

  为切实做好此次全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市工商局与市文旅委对接,统一组织部署,多措并举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一是高度重视,加强部门协调。市工商局与市文旅委利用职能和优势互补,共同研究制定行动方案,进一步落实整治行动。二是强化宣传,倡导文明旅游。利用网络建立旅行社企业QQ群,为各旅行社企业定期及不定期发送文明旅游宣传资料,普及《旅游费》、《合同法》及旅游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文明旅游引导意识。三是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全面开展检查。通过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市各大旅行社进行了全面检查,重点对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规范旅游合同文本、旅游市场中存在非法经营旅游社业务行为等进行了针对性的检查。

  此次检查共走访旅游企业28家,检查合同100多份,发现一起在合同补充协议中有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已经责令其纠正。从整治情况来看,全市旅游市场秩序总体稳定有序,各旅行社都能积极使用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各旅行社虽已使用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但合同填写不规范,填写内容不完整。二是有的旅行社没有将游客行程单作为附件放入合同中。三是部分旅行社合同管理不完善,登记台账不清晰、档案管理不完整。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旅游主管部门和工商部门掌握了旅游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的使用情况,同时使旅游经营企业了解到本企业旅游合同存在的问题及其重要性,督促指导旅游业经营者自觉做好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

  下一步,铜陵市工商局与文旅委将建立联合执法长效合作机制,加强职能对接和优势互补,共同完善合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净化消费环境、提高广大旅游满意度,为我市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