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印发《安徽地方戏曲剧种分类保护计划(试行)》的通知

04.01.2017  20:31
 

皖文艺〔2016〕68号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安徽演艺集团:

现将《安徽地方戏曲剧种分类保护计划(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要求,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安徽省文化厅

2016年12月27日

   

安徽地方戏曲剧种分类保护计划(试行)

 

戏曲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悠久的历史和独特的艺术魅力,是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生活方式之一。近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在广大戏曲工作者的努力下,我省戏曲艺术健康发展,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剧目在社会上产生影响,为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市场经济和多元文化的影响,地方戏曲面临观众减少、市场萎缩等困难,戏曲剧种保护迫在眉睫。为巩固当前地方戏曲良好态势,努力开创地方戏曲新局面,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省文化厅决定实施“安徽地方戏曲剧种分类保护计划”,推动戏曲剧种和艺术表演团体健康发展。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发挥戏曲在守护中华民族精神家园方面的优势与作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广泛深入开展戏曲传承保护和发展工作,以创作生产优秀作品为中心环节,组织戏曲工作者扎根人民、深入生活,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为人民抒写、为人民抒情,推出体现安徽特色、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的优秀戏曲作品,推动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不断迈上新台阶。

二、发展目标

将戏曲传承发展纳入文化建设主要内容和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戏曲剧种资源普查,推出一批优秀戏曲剧目,培养一批戏曲名家,创建一批重点戏曲院团,命名一批基层戏曲活动场所,整理一批珍贵戏曲史料,建立一批戏曲数据资源库,服务群众的综合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戏曲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三、主要任务

(一)实行科学分类

全省现有20个本土戏曲剧种,黄梅戏、徽剧、庐剧、泗州戏、梆子戏等剧种最具代表性,群众基础最为广泛。现有33个国有戏曲院团,273个民营戏曲院团。根据2016年戏曲资源普查结果,结合戏曲院团当前创作生产演出条件情况,现将我省戏曲种群分为三类:

第一类: 黄梅戏。黄梅戏是安徽最具艺术活力、最有影响的戏曲剧种。涌现出家喻户晓、广为流传的经典剧目《天仙配》、《女驸马》,涌现出获得国家级大奖或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的精品力作,《红楼梦》、《徽州女人》、《雷雨》、《风雨丽人行》等,涌现出11位中国戏曲“梅花奖”演员,构成安徽戏曲半壁江山。各地应结合“十三五”文化建设,认真研究,出台措施,对辖区内黄梅戏院团在创作生产、设施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重点扶持,鼓励多创作多演出,培育基础,做大做强,形成安徽戏曲品牌。

第二类: 徽剧、庐剧、泗州戏、梆子戏、皖南花鼓戏、坠子戏、推剧、嗨子戏、文南词等,这类剧种有戏曲院团支撑,有代表性演员和代表性剧目,影响区域比较广泛,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经常在省内外展演并获得优秀成绩,促使当今安徽戏曲呈现出百花齐放的局面。对于此类剧种,各地应鼓励院团加强创作生产,增加演出场次,增强剧种活力,成为当地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主要艺术载体。

第三类: 目连戏、含弓戏、四平调、洪山戏、太湖曲子戏、怀腔、弹腔等,这类剧种曾是安徽地方戏曲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的还为其它剧种形成做出过贡献。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和需求变化,市场萎缩明显,影响力日渐式微,有的剧种无剧团支撑,有的剧种虽有个别剧团,但基础薄弱,原创能力差,演员老化现象突出。对于此类濒危和稀有剧种,各地可在文化馆、艺研所等文化机构设立研究小组,确保会唱、会演,并与戏曲院团配合,复排一批传统经典剧目,保住优质戏曲基因和文化根脉。

(二)加强作品创作

加强对一、二类戏曲院团的创作生产指导,引导戏曲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把精品意识贯穿于戏曲创作生产全过程,不断增强戏曲院团的创作生产演出能力,提高作品质量。省文化厅实施“安徽戏曲创作孵化计划”,统筹协调戏曲院团年度重点题材、重点剧本、重点剧目的选拔评审、创作生产、修改提高和建档入库工作,重点关注一、二类戏曲剧种的创作生产。组织主创人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推进形成扎根人民、深入生活采风创作机制。围绕重大节日纪念日,以脱贫攻坚、美丽乡村、诚信廉政等题材为重点,开展剧本创作活动,实行创作项目制、招标制,加强原创剧目生产,推出一批展示时代风貌、体现安徽特色、具有市场前景的戏曲精品。

(三)夯实发展基础

一是围绕一、二类戏曲剧种,命名一批重点戏曲院团;围绕戏曲流传地区,命名一批基层戏曲活动场所,实现场地同享、人才共用、资源互通,力求通过创作排练、展演展示、普及推广等方式,形成戏曲文化集聚区。二是加强队伍建设,举办专业培训班,帮助青年人才拓宽视野,突破瓶颈,得到理念和技巧上的提升。鼓励本土人才,参与创作活动,打通学习、实践、演出、再深造的成长路径。选送人才参加文化部“千人计划”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建立省内高校艺术院系与戏曲院团联动机制,加强后备人才培养。三是定期开展戏曲名家评选活动,命名德艺双馨的艺术家,鼓励其带徒授艺。四是扶持院团基础设施建设,比照文化馆、图书馆建设,制定戏曲院团基础设施改建新建计划,为戏曲院团建设固定的演出场所、排练场所,力争到“十三五”末,全省国有戏曲院团拥有自己的“家园”,戏曲展示和传播条件得到较大改善,院团自身“造血”功能和竞争能力显著增强。

(四)打造特色品牌

创新举办中国(安庆)黄梅戏艺术节、安徽省艺术节、全省小戏折子戏会演等活动,为戏曲院团搭建沟通交流展示平台。通过黄梅戏展演周、惠民系列展演、校园大舞台——徽风皖韵进高校、送戏进校园、送戏进万村演出等,拓宽戏曲传播渠道,不断扩大戏曲作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鼓励艺术名家成立工作室,研究戏曲课题,创作既有生活底蕴又有艺术高度的作品,以名人效应促进戏曲品牌建设。把戏曲演出纳入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采购戏曲剧目,优先采购重点戏曲院团的剧目为群众演出,增加演出场次。着力打造具有安徽戏曲特色、展示安徽魅力、适应海外演出市场和易于让国外观众接受的优秀作品,加强宣传,推动优秀戏曲作品走出去。

(五)开展评论研究

加强和改进戏曲评论,加强艺术研究院(所)建设,培育戏曲评论骨干力量,拓展职能,提升效能,主动融入到重要的戏曲创作项目和重大戏曲活动中,采用评论文章、研讨会、点评会、改稿会等手段,加强指导,引导审美,营造戏曲评论良好氛围。关注当代新的艺术形式与消费需求,鼓励戏曲艺术运用视听新技术研究,开展戏曲本体研究和戏曲表演理论研究,探索安徽戏曲剧种流派特点,研究并适时推出得到社会公认的戏曲流派代表性人物和代表性剧目。

四、保障措施

(一)政策保障。戏曲传承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并结合实际,出台当地配套文件,把戏曲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宣传保障。借助各类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大戏曲宣传力度,报道重大戏曲活动和重点创作项目,注重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在戏曲普及和宣传中的重要作用,开播专栏,传播剧目。大力推动戏曲进校园,开展跨部门的沟通合作,结合教学实际,强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戏曲内容的教育教学,倡导有条件的市县编撰戏曲辅助教材,开展戏曲通识教育。

(三)经费保障。各地要定期研究戏曲保护工作,把戏剧保护工作纳入财政扶持范围,把戏曲艺术作品纳入公共文化服务采购目录,加强戏曲传承保护、重点项目创作生产、重要戏曲活动的经费保障,逐步建立戏曲艺术财政扶持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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