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安徽环境污染整治效果将成开发区考核重要红线

13.12.2018  15:38

据悉,近日安徽省修订印发《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面提升高质量发展水平,不再一味紧盯经济发展指标,环境污染整治效果成为考核评价重要红线。

据介绍,此次《办法》修订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注重提升整体规模能级、新兴产业贡献率、基础设施和要素保障能力、管理机制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为推动绿色开发区建设,修订后的《办法》增加了“生态环境”一类指标,8项二类指标。即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及综合能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集中供热,并将开发区环境污染整治效果纳入全省开发区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加分项。

此外,修订《办法》更注重正向引导,删除扣分项,对违纪违法和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依据相关部门处理意见和通报结果,仍保留一票否决。并新增“开发区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交叉重叠问题且未完成整改”作为一票否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