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工商局启动2017年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11.05.2017  01:44

  近日,马鞍山市工商局召开2017年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动员会。各县区工商和市场监管局负责人、执法局长以及52家公用企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局执法局局长马中原通报了2016年全市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有关情况,并部署了2017年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市局副调研员陈升武传达省工商局《关于开展2017年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精神。

  市局局长王庆荣作动员讲话,并提出了四点意见。一是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的意义。此次整治行动是2016年集中整治行动的延续,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的需要,也是促进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和回应群众诉求的需要,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统一到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和对企业和行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上来,积极行动,协同配合,主动自查自纠,全力以赴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工商机关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市工商局和县区市场局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点之一,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意识,主动将行动方案及案件进展情况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积极争取重视和支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指导和监管执法相结合等方式加强监管,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形成打击和抵制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合力,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三是公用企业要加强自律,自查自纠。各公用企业要高度重视整治工作,借此次整治行动,加强内部管控,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经营行为,要突出重点,对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业标准和要求,认真自查;对于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切实采取整改行动的,可以视情从轻或减轻处罚;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工商或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四是加强政企沟通,努力规范公用企业市场经营行为。工商部门通过行政指导和行政约谈,提出当前公用企业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公用企业能够及早发现、及时改正经营中存在的潜在问题,从而促进公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会议还对公用企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培训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反垄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