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书选定后不得中途更换

30.05.2015  06:20

  省教育厅日前正式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要求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

  根据规定,教科书选用应当组织成立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具体负责教科书的选用工作。教科书及其配套的同步练习册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和学科组成员。德育、语文、历史教科书选用按照国家要求统筹选用,本省范围内其他学科教科书,义务教育每个学科要选用三种版本以上(含三种),普通高中每个学科要选用两种版本以上(含两种)。

  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科书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如确需更换教科书版本,应当从起始年级开始,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