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 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

19.03.2016  11:03

  教师资格将打破终身制。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获悉,在先期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后,我省开始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未来中小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后还需要每五年进行一次注册,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学工作才符合定期注册条件。注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将及时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注册制”全面实施

  记者了解到,打破教师资格终身制是我省促进广大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发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举措。从2013年开始,我省已经开始在马鞍山市先行试点,同年省教育厅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规定了定期注册的对象、条件、程序和罚则等。2015年新增淮北、铜陵、黄山、滁州4个市扩大试点,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注册制”,省教育厅明确,定期注册的范围对象为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在编在岗教师(含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招聘的与当地在编公办教师一样工资待遇的聘用教师);民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的聘用在岗教师。定期注册对象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且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包括专任教师、教学与管理“双肩挑”人员以及承担实验教学、心理健康教育、少先队工作、教育信息化运维等专业人员。

  五年一周期要求“身心健康

  省教育厅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实行5年一周期,包括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首次注册的条件包括具有与任教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新任教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在岗教师上一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等。定期注册则要求不仅年度考核合格,还要完成不少于国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360个培训学时,身心健康,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首次注册和定期注册在个人申请后,还要经过学校、县、市级教育部门审核、复核,省级教育部门备案。

  注册不合格将被调离教育教学岗位

  全面实施教师资格“注册制”的同时我省还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我省未来将在教师定期注册、评优评先、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工作中,严格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同时把教师资格注册结果与与职务评审、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等挂钩。注册合格者,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暂缓注册者,期间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者,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及时调离教育教学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