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师刘绍根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

11.09.2014  18:17

本网讯  根据教育部《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和省教育厅《关于表彰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我校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教师刘绍根同志荣获 “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艺术学院教师艾永生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辅导员帅英同志荣获“全省优秀教师”和“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和第30个教师节,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激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教育部决定表彰一批全国优秀教师和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今年全国共有1798名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省教育厅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优秀教师、全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全省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个人,今年共有534名同志获“全省优秀教师”荣誉称号,10名同志获“全省高校优秀辅导员”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广大教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勤奋敬业、积极进取,为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作者:胡卫东  审稿:雷庆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