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15年司法救助2172人 发放3600余万元救助金

13.06.2016  18:24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近日,安徽省高院发布了2015年我省司法救助情况,救助重点集中在人身权利受到重大侵害、生活陷入困境的案件中。去年,我省三级法院对2172人实施司法救助,发放3600余万元救助金。

  救助中刑事案件占比大

  案例:

  2013年 4月,被告人耿某在宿州埇桥区多处故意放火,造成多人财物被毁。其中,马某的杂货店因火势蔓延到屋内,导致妻子和女儿当场被烧死,店内商品被烧毁。经法院审理,耿某犯放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受害人马某长期患哮喘病,身体虚弱,全家经济来源仅靠杂货店的收入。马某痛失妻女,生活又无以为继,遂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最终获得15万元救助金。

  声音:

  省高院副院长石德和介绍,司法救助既是为受害人及其亲属解决生活困难,也是对其精神伤害给予抚慰。

  据了解,我省法院的司法救助工作,重点集中在人身权利受到重大侵害、生活陷入困境确需救助以及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上。2015年,我省三级法院对1823件案件共2172人给予了司法救助,救助金额3600多万元。

  从司法救助案件的类别看,刑事案件所占比例较大。以省高院2015年办理的43起司法救助案件为例,其中刑事案件占比近7成。

  法院也向证人伸出援手

  案例:

  家住皖北的小磊(化名)与小明(化名)是好朋友,经常在一起吃饭、玩耍。公安机关发现,小明等人涉嫌一起贩毒案件,由于找不到关键线索,案件一直没破。最终,警方通过询问小磊,掌握了这个贩毒团伙的活动时间规律、聚会地点等重要信息。

  就在小磊被警方询问后不久,他的妻子和孩子被小明等人诱骗出去,最终遇害。失去亲人的小磊悲痛不已。法院了解情况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救助。

  声音:

  “司法救助最早仅限于被害人,现在延伸到被害人亲属、信访人、举报人以及证人等8类人群。”石德和介绍。

  据了解,目前我省司法救助的标准是,以我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一般不超过36个月的工资总额。对同一案件的同一申请人原则上只给予一次救助,救助款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或分期发放。而根据《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暂行办法》,明确规定9类人群不给予救助。例如对申请人在案件发生中有重大过错的;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刑事诉讼的;通过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已经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等。

责编:胡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