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为何突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访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处长何远国

31.01.2015  13:02

  安徽广播网1月31日消息(记者:陈晨)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分“2014年工作回顾”、“2015年的主要工作”和“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三个块面,其中“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首次独立成章,作为一个单独的块面来阐述。《政府工作报告》作这样的结构调整有何深意?我省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又会有哪些新举措呢?昨天,安徽台记者专访了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处长何远国。

  过去,《政府工作报告》的第三部分一般都是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为题的,其中“法治政府”建设的问题也会在其中有所涉及。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却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章节突出了出来。省法制办行政法制处处长何远国说,这一篇章结构上的变化显示出省委省政府已经把“法治政府建设”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这既是我省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政府职能定位的新期待:“这次《政府工作报告》用这么大的篇幅,单独作为一个部分来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下一步安徽依法治省的推进,法治安徽的建设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如何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从“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执法体制改革”、“强化权力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六个方面指明了我省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路径。何远国表示,六条路径清洗可循,其中不乏值得关注的亮点。“第一个,提出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划定政府的权利边界,解决为官不为、政府权力任性的问题。第二个加强政府立法,尤其是要废止和修改与发展要求不和,有损公正的政府规章,通过制度的建设以良法来引领安徽的改革和发展,以良法来引领善治。第三点要求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使行政执法责任制能够落地实施,推动行政执法的严格、公正、合法。”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何远国认为,各级政府应更加自觉地用法治思维凝聚发展改革共识,用法治方式营造发展改革环境,用法治办法破解发展改革难题。“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这三个方面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的建设是核心是基础。要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顺应十八届四中全会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顺应省委提出的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安徽的要求,顺应安徽人民对美好幸福生活追求的要求,通过法治来引领改革和发展的前行,使安徽的发展步子走得更快更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