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人大、政府合力推进高标准办理代表议案
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是人大、政府的重要职责,是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的具体表现。去年以来,太和县人大、政府不断加深对议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紧、抓好办理工作。
一是县人大顺应代表意愿积极推进议案办理。在2015年7月召开的太和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三堂镇、原墙镇、苗老集镇等代表团代表提出了“关于要求对苗原河进行彻底治理的议案”,被大会列为1号议案。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及时将人大代表提出的3件议案和21件建议交县政府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研究办理。
县人大常委会实行了常委会负责同志领衔督办制度,综合运用督查督办、上门督办、现场督办、座谈交流、审议报告等方式,着力增强议案办理实效。议案审查委员会成员分别到县卫计委、水务局、农机局等议案承办单位,上门督办代表议案。在听取议案办理情况汇报后,召开了由提议案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要求承办单位将议案办理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把办理工作贯穿于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始终,把办理工作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服务民生的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给代表和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是县政府高度负责认真做好办理工作。收到议案、建议后,县政府认真研究,确定了县农委、交通局、农机局、住建局、财政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等15个承办单位,及时下发了《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通知》,及时召开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会,并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办理工作。其一,把办理议案、建议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不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诚恳听取他们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二,与县效能办协调,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切实加大办理工作力度。其三,严格落实“五定”制度,即定分管领导、定承办人员、定完成时限、定承办任务、定完成质量;严格把好“六关”,即政策关、内容关、质量关、程序关、格式关、文字关,进一步规范了办理工作。四是采取会议督办、电话督办、上门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对承办单位进行一月一督办,加快办理工作进度。
经过努力,全部议案、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了办理工作,并及时向有关代表给予书面答复。(太和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付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