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政府发文要求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

27.07.2016  04:06

近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统计工作的通知》(东办秘〔2016〕10号),对做好统计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统计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到抓统计就是抓经济,确保统计工作顺利推进。

二是强化协调配合。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部门参与的大统计格局,建立资源共享平台。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统计责任主体,规范部门统计工作,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三是强化人员配备。各乡镇街道,区经济开发区要配备能够胜任统计工作的专职统计人员1-2名,区直单位要明确一名专(兼)职统计工作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四是强化统计联席会议制度。按照“政府领导、主体负责、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要求,切实按照序时进度抓好任务的落实,开展部门统计交办清单制度,解决任务不明、责任不清,把关不严的问题。

五是强化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对纳入国家统计库的四上企业,在财政奖励、办理房地产证、项目资金扶持、贷款贴息、劳动补贴等方面,经区统计局审核后予以重点支持,并授予颍东区统计工作诚信单位称号。对恶意注销、偷漏税的重点企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环保局、公安局等单位予以重点查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当年新增的“四上”入库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对及时、全面、真实上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区政府将予以表彰,同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