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论坛】新型农业发展之路(上、下篇)

17.01.2015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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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广播网1月17日消息(记者:马骏)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扶持家庭农场”以后,我省制定了家庭农场的认定和登记注册办法,出台了扶持措施,全省家庭农场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势头。截至2013年底,全省登记注册家庭农场7305个,流转土地2855.85万亩,各类种养专业大户超过15万户,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931家,其中国家级49家。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迫切需要,更是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必然选择。在我省新型农业发展道路上,还存在着哪里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破解阻碍新型农业发展的制约因素,今天的《政协论坛》我们共同关注这一话题。

  作为一种重要的农业经营组织创新,家庭农场是破解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严重、生产效率低下的一个有效手段,也是当今世界现代农业的主流经营形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形成的规模经营,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赖以生长发育的前提和基础。家庭农场的认定,进一步确立了家庭经营形式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宿州市对此进行了专题调研,九三学社安徽省委员会副主委檀莉表示,从调研情况看,家庭农场的基础设施、经营模式、融资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制约了家庭农场的健康、快速发展:“一是缺少配套设施与用地、二是政策性保险保障较弱、三是家庭农场融资难、经营成本高、四是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农场管理不够规范、五是农场主的经营与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我省是产粮大省,农工民主党安徽省委员会在调研中发现,我省耕地流转率由南向北递减,其中皖南30%,皖中23%,皖北14%,说明粮食主产区的皖北存在新型经营主体发育不足的问题,安庆市政协副主席方才分析有三个原因:“一是农业资源少,流转成本高;二是粮食任务重,种植效益低;三是经济实力弱,转移带动差。”

  而在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建设中,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工程和必由之路,省政协委员、省政府参事室副主任朱新中在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调研中发现,公益性服务机构引领支撑作用较弱:“一些基层的农机服务推广机构,调研我们看出来,多年来没有充实人员,人员比较老化,特别是学历低、技能低、职称低、年龄高,三低一高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很难适应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基层农机服务推广机构,运行机制比较僵化,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他们服务范围,大部分仅仅是一些大户,或者到村里走一走,真正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服务做的还是不够。基层政府农业公益性服务职能也没有很好的定位。”

  目前,我省有36000名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成员,全省却有4千多万农民群体,朱新中说,经营性服务组织实力弱、服务供给不足矛盾突出:“我们经营性服务组织起步比较迟、规模比较小、人才比较匮乏,缺乏利益挂钩的机制,多数经营性组织和农户之间还没有形成利益共享机制、风险公担机制和合作机制,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经营性组织发展空间和内生动力。”

  随着农民进城、土地流转与新生代农民数量的锐减,我省农业经营主体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作为农业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我省家禽产业正从过去小农式的传统农户,向养禽专业户、专业大户、养殖公司以及关联集团公司并存的规模化、产业化多元模式转变。目前通过这种规模化养殖出栏家禽量约占我省家禽总出栏量的80%,新的养禽专业合作社、从事有机或绿色饲料原料种植的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以及捕鸡队、打疫苗组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因时而生。其中“公司+农户”联合体在家禽养殖经营体系中处于主导地位,但在调研中,肥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定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得不到保障现象时有发生,这样不利于经营者放手经营:“现在绝大多数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种植大户所经营的土地是通过土地流转得到的。经营者反映农民出于多种考虑,往往不愿将自己的承包土地长期流转给别人经营,流转期限长的有5至10年,短的只有1年,经营者顾虑重重,严重影响新型农业经营者对农业投入的信心,影响了扩大生产经营的积极性。”

  2008年我省全面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农保政策逐步完善,主要粮食作物投保基本实现全覆盖,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了全省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但与现代农业发展的现实要求相比,与广大农民特别是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期望相比,我省农业保险发展尚不完善,保障能力偏低。安庆市无党派联谊会副会长王晓辉调研发现,目前我省农业保险市场只有一家政策性保险公司运作,保险结构比较单一,产品不丰富,缺乏灵活性,导向作用不强。保险公司自营吸保能力不足,农户承保主要还是靠基层组织的行政推动,自主投保意识不强,另外,保险赔付标准偏低也是农业保险难以大面积推广的原因:“比如,现在水稻每亩平均物化成本在570元左右,保险额度只有330元,远低于实际物化成本,这还不包括人工、机插秧、收割和土地流转费用;能繁母猪平均物化成本通常在6000-7000元/头,保险额度仅为1000元/头,远低于养殖大户实际投入的成本。”

  当前我省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如何让新型农业发展之路走得更好、更快,明天的《政协论坛》,我们继续关注这一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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