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心为上巧执行 全力破解执行难

19.09.2014  16:47
 

  安徽法院网讯  “非常感谢法院这么快给我要足了欠款,省了我再次申请执行,我对我之前的信访行为表示歉意,我只是对被执行人的行为表示愤怒。”9月17日,申请执行人刘某在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拿到属于自己的兑现款时向承办法官如是说。

  刘某诉尹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本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尹某于2013年9月13日给付刘某80000元,于2013年11月13日、2014年1月13日、2014年3月13日各给付40000元。后尹某未按期给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标的为80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尹某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得知尹某有两处房产,承办法官为防止尹某私自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尹某所有的两处房产。后依法向尹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履行给付义务,尹某向法院陈述其正自行出售住房以偿还此款,之后便不知去向,玩起了失踪。执行中,承办法官通过多方查询得知,尹某在某银行有工资帐户,遂依法进行了冻结。期间,申请人刘某因急于拿到全部欠款,多次信访,要求法院启动拍卖程序,拍卖尹某所有的一处房产。承办法官多次上门找尹某,但都是铁门紧锁,后在尹某的另一房产处,见到尹某的父亲尹某某,法官与尹某某拉起了家常,得知该住房本是尹某某所有,只是在尹某结婚时登记在尹某名下,现在一直由尹某某老夫妇俩居住。就这样,一边是申请人信访不断,反映法院执行不力,另一边,被执行人拒不到庭。法官考虑到如果强行拍卖尹某的任一处房产,走完全部拍卖程序耗时较长,成本高,不仅不能实现利益最大化,社会效果不理想,甚至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负面影响。就这样,承办法官顶着巨大压力,陷入两难之中。

  但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仍不厌其烦地多次上门到尹某父亲尹某某处做工作,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苦口婆心讲述其利害关系,希望尹某某能说服尹某到法院处理此事。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法官的诚心感动下,尹某某答应法官联系尹某第二天去法院处理。次日,被执行人尹某来到法院,承办法官当即对其拒不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并向其宣传法律知识及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否则将对其司法拘留15天。得知法院来真格的,尹某的侥幸心理彻底崩溃,立即电话联系亲属,希望法院宽限其几天,10天内保证凑足钱款,一次性给付全部欠款,法官要求其提供了人员担保。后尹某按期到法院交足了欠款21万元,便出现了本文开头出现的一幕。

  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活动中,和县法院积极探索执行工作新举措,在保障申请权利人利益的同时,强化执行措施,以实现利益最大化,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