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国科协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的通知

08.06.2017  22:34

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

          现将《中国科协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科协调函改字〔2017〕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申报工作。

          一、每个市科协可以申报一个市级试点或一个县级试点。若申报县级试点,市科协需在报送省科协的申报报告中表述《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申报书》中涉及申报单位的有关内容,并承诺作为县级试点的责任主体。

          二、省直管县科协直接向省科协申报,其他县级科协需通过市科协申报。省科协组织评审后择优向中国科协申报。

          三、市及省直管县科协的申报报告纸质版(一份)及申报书纸质版(一式八份)请于2017年6月20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报送到省科协改革办(设在省科协办公室)。同时,通过安徽省科协公文发布系统邮箱发至省科协办公室文秘组督办帐号。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安徽省科协

2017年6月8日

 

(联系人:纪光水、谈跃明,电话:0551—62661725、62661724)

 

 

 

1. 中国科协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申报地方科协深化改革工作试点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