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派出25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

26.04.2017  20:40

      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日前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加强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选派帮扶干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以增强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力量,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此次共有250家省直和中央驻皖单位参加选派,共派出251支驻村扶贫工作队,选派帮扶干部753人,另有90个已出列村原有90名选派帮扶干部保持稳定。

  据介绍,此次选派单位为省直党政群机关、省管事业单位、本科院校及高职高专、省属企业和中央驻皖单位等。按照“单位帮扶、干部驻村、整村包保”的要求,每个单位原则上负责帮扶1个贫困村,并选派1个扶贫工作队驻村帮扶。每个扶贫工作队由第一书记(扶贫工作队长)、副队长、扶贫专干3人组成,第一书记由副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或企业中层以上党员管理人员担任。目前在岗的第六批选派干部保持稳定,新增选派帮扶干部作为第七批先期进入人员,压茬做好帮扶工作;新选派单位重点帮扶皖北地区和大别山革命老区的贫困村。

  帮扶干部主要从机关优秀干部、后备干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优秀人员中选派。选派单位要在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专门召开党组(党委)会议,研究确定选派人选,确保选派帮扶干部综合素质过硬。已选派的单位,所帮扶贫困村未出列的,如选派第一书记为副处级以上干部,增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如选派第一书记不是副处级以上干部,帮扶工作表现好且符合提拔条件的,可由选派单位严格按程序提拔留任,同时增派1名副队长、1名扶贫专干;表现不好或暂不能提拔的,按要求增派1名第一书记和1名扶贫专干,原选派第一书记改任副队长。所帮扶贫困村已出列的单位,与该村帮扶关系不变,选派第一书记继续在村任职,帮扶能力强的再帮扶1个贫困村,扶贫工作队由该单位另行选派。

  各选派单位要做好与帮扶贫困村联络对接工作,确保所有选派帮扶干部于5月1日前到村。各市、县(市、区)要比照省直单位选派原则和办法,做好本地帮扶干部选派工作,确保贫困村扶贫工作队全覆盖、选派单位帮扶责任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