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人大常委会支招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问题

24.07.2015  17:48

  近年来,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不够主动,不熟悉法律规定,法院不够重视陪审员作用发挥,“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较为突出。为此,灵璧县人大常委会对提高陪审质量提出相关要求:   
      一是要强化选任工作。要健全陪审员选任机制,规范选任名额、选任条件、招录程序等具体工作,注重克服“长期驻庭”现象,建议法院优先考虑退休司法工作人员、具备一定法律素质的人大代表等,发挥他们在陪审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要强化素质建设。法院要定期组织陪审员学习法律知识、审判工作基本规则、审判职业道德和审判纪律等,并观摩庭审活动,改进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强化法官的法律指引和告知义务,提高陪审积极性和实效性。   
      三是强化履职保障。建议陪审员在法院执行职务所需的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范围,并作为专款由同级政府统一拨付给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其工作量比照审判员收入给予相应的补助,以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陪审积极性。(灵璧县人大 卢勇)

信息来源:宿州市灵璧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