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驾驶员成危险驾驶罪“主力军”

14.01.2015  14:45
 

  安徽法院网讯  危险驾驶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金寨县人民法院于2014年1月至10月受理危险驾驶罪案件19件。

  从犯罪情形来看,当前危险驾驶案件有五个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增多,较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就增长了2.1倍;二是多为醉酒驾驶,如今年受理的19件中就有18件为醉酒驾驶;三是肇事者多驾驶二轮摩托车,如今年就有17件案件被告人驾驶二轮摩托车造成犯罪,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1倍;四是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不仅是酒后驾驶,而且所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绝大部分为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五是案件发生时间、区域集中,所受理案件绝大部分发生在下午或是晚上,区域大都在城区主干道、拐弯处或是行人、车辆密集路段。

  今年以来,该院对18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其中12人被宣告缓刑,判处多考虑社会效果,以教育为主。有效降低危险驾驶类犯罪数量,需要做到三点,一是加大对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的监管,提高其交通法规意识,促使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二是加对“三无”车辆的整治,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通过监管、整治,杜绝“三无”车辆上路行驶;三是加大惩戒宣传力度,对该类案件的审理可以通过公审、网络媒体报道、法院官方微博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宣传,警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