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采取措施抓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工作

19.11.2014  23:12

今年以来,滁州市采取多种措施,重视抓好民族宗教干部培训工作。

 

一是重视培训工作的计划性。每年要安排1-2期民族宗教部门领导干部学习培训,各县市区负责对所属单位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组织选送1-2期市、县市区民族宗教干部参加省、国家培训,组织1-2期业务培训。市民委把培训工作列入全年重点目标工作任务督办推进,每年底精心制定好下一年度培训计划,做好经费预算,对培训工作进行重点保障。

 

二是重视培训内容的时代性。在确定民族宗教干部培训选题时,充分结合当前政治经济形势、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挑选,并有所侧重。集中学习会重点进行形势教育,对实现“中国梦”、社会管理创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新概念、新论断、新要求进行及时解读介绍,增进民族宗教干部的组织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思想不落后,行动不落伍,步伐不掉队。

 

三是重视培训资源的整体性。市民委(宗教局)在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的组织和师资力量上注重资源的整合,与市委讲师团、市委党校保持经常联系,请他们派出精干资深的干部前来讲课,他们的讲课实用管用,受到培训对象的欢迎。

 

四是重视培训效果的评估真实性。民族宗教部门把取得良好的培训效果作为培训工作努力目标,采取以授课为主,配以参观交流、现场体验等,避免形式单一古板、内容枯燥乏味,降低培训效果。还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培训对象对培训工作的反映,以此不断改进培训工作,以求培训效果的最优化,不断提升培训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