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工商质监局三项措施加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

05.04.2017  19:24

  为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规定,履行好工商质监部门职责,近日,安庆市工商质监局下发专门通知,采取三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由企管部门牵好头,搞好与办案机构的协调、配合、指导、督促工作。

  二是坚持“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职责。对2014年10月1日以后未录入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梳理补录,对新办的案件录入、公示及时、准确、全面,力争补录、新录的行政处罚案件达100%,并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记载于企业名下,进行公示。对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对办案机构办理案件录入、公示工作督查督办,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该局将各单位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组织相关人员赴各单位对此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