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多措并举推进村务公开,打造“阳光村务”

13.10.2016  18:45

      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临泉县通过五项项举措在全县扎实开展村务公开工作。

      一是完善村务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县民政局《关于印发<临泉县村务公开目录>的通知》(临民明电〔2015〕5号)文件要求,规范了村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准确无误。二是创新村务公开形式。在有条件的村,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创新村务公开形式。三是明确村务公开时间。一般事项每季至少公开一次,可在季末或在次季首月15日前公布。凡涉及村民利益、群众反映集中、密切关注的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开,并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动态公开。四是规范村务公开程序。村民委员会提出公开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查,提交村“两委”会议讨论确定;村“两委”会议讨论确定并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字后公布;听取村民意见;答复、解决村民提出的问题;归档保存。五是建立村务公开答疑纠错制度。村务公开过程中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对提出的疑问及时解释答复;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如属实的,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公开整改情况;对弄虚作假、公布不全面、不及时的,名实不符、遗漏错误的,乡镇政府给予及时纠正,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上报单位:临泉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张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