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农机科教〔2014〕192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为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现就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农作物秸秆是一种宝贵的生物资源,由于没有得到很好地利用,近年来大面积焚烧秸秆现象时有发生,不仅造成资源浪费,而且污染环境,甚至引发交通、火灾等重大事故。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相对于其他利用方式,秸秆机械化还田显著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强蓄水保墒能力,可以在机械收获的同时实施秸秆还田,不误农时,而且拓展农机服务领域,提升农机化水平。各地要充分认识农业机械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的优势作用,把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为农机部门重要工作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落实部门人员,立足职能,主动作为。
二、开展示范,完善技术体系
各地要按照省局组织制定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规范(另发)要求,注重农机农艺融合,争取项目,整合资金,积极开展示范,完善技术体系。一是开展不同区域、不同作物和种植模式的秸秆机械化还田试验示范,形成与上茬作物收获和下茬作物播种作业相衔接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二是进行秸秆还田后土壤结构变化、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的监测研究;三是做好秸秆还田后耕整地、播种和施肥技术的衔接配套,进一步优化作业模式,完善配套技术。各地都要结合实际,制定、发布适合当地耕种模式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规范。
三、落实政策,加大支持力度
各级农机部门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好各项补贴政策,支持和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一要用好国家补贴政策,切实把秸秆还田相关机具作为补贴重点,对秸秆粉碎还田机实行敞开补贴;二是积极争取地方资金对当地亟需的秸秆还田相关机具实行奖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购买使用秸秆还田机具的积极性;三是引导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与种植大户、家庭农场签订合同,开展秸秆还田集中连片作业,为实施作业补贴创造条件。要主动引导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组织货源,做好秸秆还田机具和零配件的供应工作,保障市场供应和农民需求。要准确测算秸秆还田机具需求和还田作业成本,为各级政府制定扶持政策提供参考。
四、强化宣传,营造社会氛围
各地要通过召开现场会、观摩会、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标语横幅以及出动宣传车、服务队等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宣传禁烧政策,以“堵”促“疏”;二是宣传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的扶持政策;三是宣传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作用和效果;四是宣传成熟的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路线、作业模式和机具。引导农民主动参与到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中,改变秸秆一烧了之的习惯,变堵为疏,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做好服务,提高作业水平
要广泛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指导农民掌握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机具操作技术和相关农艺要求。各级农机技术人员要深入到田间地头,进村入户指导,帮助农民选购调试和维修保养秸秆还田机具。要建立农机技术人员联系大户制度、秸秆还田责任包保制度,依托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连片作业,培育专业服务组织,开展秸秆还田跨区作业,充分利用现有机械设备,努力扩大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面积,提高作业质量。
六、因地制宜,坚持统筹推进。
一是要合理控制机收留茬高度,小麦、水稻、油菜机收留茬高度一般在15厘米左右,以不影响秸秆粉碎效果为原则,避免盲目限茬导致降低机收作业效率、增加收获损失。二是根据秸秆利用方式建立收获机械准入制度,对秸秆直接还田地块在收获作业时收割机必须加装秸秆切碎装置,秸秆离田的地块则不宜使用加装秸秆切碎装置的收割机,以免增加秸秆收集难度。各地要根据气候条件、土壤墒情等,因地制宜,坚持从收获、还田和播种三个环节统筹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既不能影响上茬作物收获进度和机收作业质量,也不能影响下茬作物播种进度和机播作业质量。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4年9月24日
关于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的通知 -
合肥12:17 29.09.2014 农业机械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