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工商质监局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明确“三个强化”

02.06.2017  21:11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点工作。为抓好工作落实,池州市工商质监局在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明确了“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求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切实提高对推行河长制的思想认识,加强相关工作组织领导,同心同向,久久为功。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要根据《池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精神,正确履行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工作职责,落实属地监管,强化责任担当,在河湖管理范围及沿线池而不息的开展“查无”综治工作,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三是强化协同配合。要按照市级河长制办公室的部署要求,与市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同频共振,强化协调与配合,共同形成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