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工程心切可理解 交保证金时当慎重

23.06.2015  18:14

  近日,淮北市出现数起因接工程心切,盲目给对方支付所谓工程保证金的案例。

  6月11日下午,万某抱着一线希望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自己支付的工程保证金问题,寻求法律帮助。原来周某和万某是熟人,2013年10月20日下午,两人相见寒暄之后,万某问周某近来在干啥。万某说想在工地包点活。周某说自己在某有限公司的某工地任项目负责人,万某要求周某在其工地包点活干,事成一定厚谢。第二天下午,两人按约定的时间见了面,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周某要求万某预先交纳工程保证金20万元,周某并保证该保证金在2014年10月1日之前还清万某。万某信以为真,当日给周某账户汇入20万元保证金。后来,万某经多方了解,周某并不是某有限公司某工地的项目负责人,所谓的保证金至今未退还。

  来自亳州的李某损失更大,他在淮北市与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要在徐州某地盖小区房,前前后后支付了近90万各种包括保证金的费用,后来一了解,原来对方与徐州当地签订的是厂房建设合同,目前对方已不见踪影,李先生近日来淮,寻求法律支援。

  记者手记:在房地产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承包工程找活干,心情迫切可以理解,但一定要了解情况,特别是支付有关费用时,否则就会吃大亏。(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