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明在听取省社矫局工作汇报时强调: 准确把握定位 积极探索实践 全面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28.04.2018  17:14

4月24日,厅党委书记、厅长姜明在副厅长夏月星陪同下,专题听取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工作汇报,并和与会人员进行座谈。

在听取省社矫局工作情况汇报后,姜明指出,社区矫正是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全新职能,体现了法治文明的进步,丰富了刑罚执行手段,降低了刑罚执行成本,推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很大程度缓解了矛盾纠纷、社会对立,既体现了法治威严、惩处违法犯罪活动,又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和经济利益,符合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实施方向。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面对监管对象多、工作力量严重不足、任务繁重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全省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积极进取、务实重干,社区矫正体系比较完善、阵地比较健全、队伍比较规范、特色比较凸显,取得很好成绩,应予充分肯定。

姜明强调,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正处在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进一步规范、保障手段进一步强化的阶段,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发展和完善。一要把握工作定位。社区矫正是刑罚执行组成部分,既有法治性又有社会性,要加强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新违法犯罪;要创新教育手段,借助多方力量特别是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二要加强阵地建设。重点要加强县(市、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两级阵地建设,积极探索发挥县乡两级阵地各自作用,科学合理界定功能,实现上下衔接贯通。县级社区矫正机构(中心)要发挥刑罚执行、安全管理主阵地作用,司法所要体现社会矫正、教育帮扶、日常管理等功能,并从制度建设、工作规范、功能建设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三要创新科技手段。要加大信息化手段的投入应用,以信息化手段掌握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状态、行为轨迹、社会活动;要主动借鉴兄弟省市好的经验和地方党委政府在社会治理重点人员管理手段好的做法,加强调查研究,丰富监管手段,提出信息化建设需求方案,谋划具体项目,迅速组织实施。四要拓展社会矫正。要在经济发达城市区域和县域积极培育社会组织,加大孵化力度,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要加强社会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掘培养热心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参与,吸收引入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壮大工作力量。五要注重协调配合。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是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将社区矫正工作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寻求党委政府重视和相关部门支持,明确党委政府的管理职责,争取相关扶持政策和工作保障。

(省社区矫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