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高院出台指导意见为“调转促”提供司法保障

18.11.2015  22:11
 

新闻发布会现场

省高院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出席新闻发布会

      安徽法院网讯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决策部署,全力保障《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实施。11月17日下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提供司法保障意见》,省高院副院长、巡视员汪利民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就该意见相关情况作详细介绍。

  汪利民指出,全省法院将保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作为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围绕“四大发展目标”和“十大重点工程”的具体要求,《指导意见》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服务和保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责任感、使命感,准确把握形势任务,强化责任担当。要立足于刑事审判职能,围绕我省突出犯罪,依法惩治犯罪,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加强规范保护,从民商事、行政审判角度、围绕省委、省政府下发行动计划中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等“十大重点工程”,提出服务保障措施。要完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保障的能力和水平,全省法院要明确工作要求,践行“三严三实”、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服务和保障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的各项措施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