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今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0602名 5月30日开始报名

26.05.2016  12:11

    昨天,记者从安徽省教育厅了解到,今年安徽省共招聘10602名中小学教师。同时,将从中统筹安排80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同时在安徽教育网(www.ahedu.gov.cn)、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ah.hrss.gov.cn)、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统一发布,考生可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资格]

  7月底前拿教师资格证的可参加

  根据规定,报考者需具有我国国籍;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6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以下”为“1990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或教学)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或教学)经历。有六种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名]

  5月30日开始报名6月3日结束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网(http://jszp.ahzsks.cn,以下简称‘教师考试网’)”。

  报名时间为5月30日8:00至6月3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6日可随时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6月6日12:00前改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教师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6月6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资格审查并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县(市、区)同一岗位招聘人数超过10人的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紧缺专业,须经设区市级人社、教育部门批准后方可开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6月13日8:00至12:0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考试]

  6月25日全天考两科目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1日8:00至6月23日18:00登录“教师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2:00~4:30《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教育综合知识》占40%、《学科专业知识》占6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合成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7月8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教师考试网”查询个人统考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该名单于7月14日前由各市、县(市、区)相关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

  考试结束后统一体检、考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查人员名单。

  对拟参加体检、考查人员按规定组织统一体检及考查。结束后,按规定在教育局、人社局相关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报批相关手续。此外,要按照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具体任教学校。

  [焦点延伸]

  安排80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将从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统筹安排80名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非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责编:宣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