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久不还 强制执行再“亮剑”

06.01.2017  21:03
 

  安徽法院网讯  1月3日,杨某从寿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拖欠许久的血汗钱共计7万余元,杨某高兴的离开了法院,法官的脸上也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寿县某公司在寿县承建的某小区围墙广告牌工程、护城河广告牌工程等多处工程都由杨某现场施工,2012年至2014年该公司共计下欠杨某劳务工资7万余元,经杨某多次催要,寿县某公司拒不给付。自2016年5月以来,在经过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杨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寿县某公司给付杨某劳务工资7万余元,但该公司未自愿履行。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对此案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调查。根据杨某反映,该公司一直正常营业,且业务往来频繁,承办法官一边通过全国法院执行司法查控系统,调查该公司银行存款、车辆登记等财产信息,另一边组织调解,寿县某公司与杨某达成协议,于2016年12月15日前一次性付清其拖欠的劳务费。调解协议生效后,该公司却未能如期履行承诺。1月3日,眼看春节即将到来,为确保杨某能在春节前拿到应得工资,寿县法院根据杨某的申请,依法扣划了该公司财产共计7万余元,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