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老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8万元 被判拘役4个月

10.07.2015  18:39

欠10余名农民工工资8万余元,要了多次却不给;相关部门介入后,这名包工头依然一拖再拖。日前,界首市法院审理了这起恶意欠薪案。被告人黄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两年前,黄某承建界首某公司厂房钢构工程,拖欠辛某等10余名农民工工资款8万余元。农民工多次催要,黄某却以种种理由拒付。当年快过春节的时候,辛某等农民工拿不到工资,无法回家过年,便到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了黄某拖欠工资一事。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调查后,于次年3月22日对黄某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令其在3月24日9时前足额支付所拖欠的工人工资。

然而,黄某并没有按照决定书的要求执行,而是到5月份才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完毕。

界首市法院认为,黄某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