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债务拒履行 嚣张局长被拘留

06.12.2016  03:34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11月25日上午,霍邱县国税局某分局局长张某某因拒不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被依法实施拘留,这是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力度的展示,也是公平、正义的伸张。

  2016年1月21日,霍邱某银行与张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张某偿还该银行本金86868元及罚息,张某的叔叔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生效后,张某叔侄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霍邱某银行依法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张某叔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文书,要求叔侄二人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接到执行通知书的二人却一点没有还款的意思,为了逃避执行,张某带着家人躲藏到了外地,并将手机号码更换。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便将张某的叔叔列为了主要执行对象。经过依法调查,执行法官查到张某的叔叔张某某是霍邱县国税局某分局局长,其名下有房产,并且有工资收入。为了促使该局长主动履行义务,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约谈,并告知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希望其能够尽快履行义务。面对执行法官的耐心,张某某却依然不屑一顾,反而以打击报复来威胁执行法官。面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及时向局、院领导汇报,领导当即指示要严厉打击这种公职人员造成的执行难问题。经过详细的部署和安排,张某某被成功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