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星报》(安徽体育专刊):经营高危体育项目,您“领证”了吗?

27.05.2014  13:52

夏天来了,游泳的人逐渐多了。游泳时要注意安全,大家都知道。大家也许不知道的是,游泳还属于高危险性体育项目。

据省体育局副局长甄国栋介绍,国家体育总局已于去年5月1日公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一共有4个大项、6个小项,分别是: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攀岩和潜水,并明确规定经营以上6个项目需要获得当地县(市、区)体育行政部门颁发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

高危项目,领证经营

国家体育总局已于去年2月21日颁布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即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并于当年5月1日公布了第一批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目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安全保障要求高的体育项目):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单板滑雪)、潜水、攀岩4个大项,6个小项。特别提出的是,这里的“游泳”特指在游泳池、游泳馆等人工场所进行的游泳活动,不包括公开水域游泳。

甄国栋介绍,自去年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以来,我省坚决贯彻实施管理办法,明确各级体育部门管理权限,主动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监督检查,积极开展执法人员培训,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有力促进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市场的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健身权益,为体育强省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切实做好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我省已于去年下发了《关于加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皖体产[2013]6号),明确了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行政许可由市以下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实施。

目前,我省主要的高危项目是游泳和攀岩,安庆巨石山初建了滑雪场,尚未对外开放。

关于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主体,甄国栋表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是指从事公告所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的所有类型的主体,既包括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括有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只要是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活动的市场主体,不论是否以营利为目的,都应当依法向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许可。

如何申领,给您支招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第17号令规定,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申请行政许可(如果改成是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有没有许可权,可能要有政府的授权)。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我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工作,由所在地市级以下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指派专人进行实地核查,做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体育主管部门发给《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所有审批项目报市、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

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呢?甄国栋介绍:(一)相关体育设施符合国家标准;(二)具有达到规定数量、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人员和救助人员;(三)具有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育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那么,申请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呢?甄国栋介绍:(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拟成立经营机构的名称、地址、经营场所等内容;(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三)体育场所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四)社会体育指导人员、救助人员的职业资格证明;(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场所安全开放承诺书,紧急事故处理预案,安全管理制度,收费标准及其他必要的安全警示);(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应对经营者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实施有效监督。未经批准,擅自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的,由负责审批的体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据《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视情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

履行职责,监督管理

甄国栋介绍,虽然2013年各单位做了一些摸底,但据了解,有些地方还存在遗漏现象,有些高危项目没有统计进来。现在一些新建小区、会所、宾馆都建有小型游泳池或露天游泳池,还有一些广场建有临时性活动气膜游泳池,在一些休闲农庄、拓展基地大都建有人工攀岩设施,在景区有一些天然攀岩场所。因此,要像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一样,把每一个游泳、攀岩项目纳入我们的管理之中,只要是对外开放,都要办理行政许可。当然,我们要把该做的工作做到位。宣传到位,要把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一个高危项目场所,让每一个高危项目经营者清楚行政许可工作的程序、要求;核查到位,要按照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到现场核查,核查发现的问题要当场指出,开出清单,并限期整改;对于不按期整改,违法经营的行为,要进行处罚。同时,要协调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对于辖区内高危项目经营场所违法经营,并且不接受整改和处罚等情况,要主动向市、县(区)分管政府领导汇报,协调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合执法。

甄国栋指出,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直接面向社会履行职责,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体育行政部门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各地体育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管理职能,严格执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和国家体育总局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许可、监督、处罚等行政执法工作,为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市场、促进体育产业发展作出贡献。

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合格名单

全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过经营业主申报、有关专业机构实地核查,共有19个项目合格发证,现予以公布,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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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孙同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