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奇葩”男持刀抢劫:抢了120“返还”20元

05.03.2015  10:45

15元、100元、100元、50元,这是一名23岁小伙子4天内的抢劫所得。今年2月8日起,这名蟊贼连续在凌晨抢劫独行市民,就是为了能凑足上网的钱。

抢了别人还诉苦

2月11日凌晨3点左右,包河区刑警一队接到市民李女士报警称,在南一环路兰亭公寓电梯内,遭到一名陌生男子持刀抢劫。男子抢走钱包后,没有发现夹层里面的2000元现金,只拿走了外侧的120元。

令李女士没有想到的是,男子在归还钱包后,并没有想走的意思,而是和李女士聊起了自己的经历。“他说自己十六七岁就在外边打工了,当过酒店服务员、KTV服务员等,还说自己被朋友骗去了积蓄,实在没办法才来抢劫。”办案民警周警官介绍。

面对劫匪的“诉苦”,李女士也开始诉苦:自己打工挣的都是辛苦钱,这120块是几天的饭钱,既然抢都抢了,可不可以让她先离开。没想到对方也挺“通情达理”,竟还给李女士20块钱,让她第二天买早饭吃。而后收起了匕首,安慰李女士早点回去休息,便离开了现场。

4次共抢265元

经过排查,2月15日,办案民警在临泉路与颍上路交口的网吧内,发现了作案男子的身影,“当天晚上8点多,他来到网吧上网,很快就被我们控制了。”周警官介绍,该男子姓陈,23岁,居住在庐阳区大杨镇,“当天晚上还准备去抢劫的,还好被我们提前抓住了。”

陈某交待,在2月8日至13日,他先后持刀对4名独行年轻人进行抢劫。“前三次抢劫的都是女性,一共抢夺15元、100元、100元;第四次抢劫的是个比较胖的男子,只抢了50元。”周警官介绍,陈某每次抢来的钱都用来上网了。

目前,陈某因抢劫被包河警方刑拘,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本报记者 姚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