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台超限逃逸车主全部“投案”

30.06.2014  12:09

  部分“双超车”车主为了躲避处罚会选择冲卡逃逸,但在车辆或营运证年审时无法过关,还得接受处罚。记者昨天从市公路局获悉,公路部门与公安交警、运管部门通过治超信息交换平台共同协作成效显著,截至目前,共有14台逃逸超载车“投案自首”。

  2012年8月30日下午,皖A90607的4轴大货车因装载石子超限运输,在经过庐江治超站时,预检显示该车车货总重是63.57吨,超限率58.93%,当时车主冲卡逃逸。不过,车辆逃逸两年后,因公安交警和交通运政部门记录在案,车辆“行驶证”年审和车辆“营运证”年审无法完成,今年6月18日,车主到治超部门“投案”,主动接受查处。

  据了解,作为全国第一部专门为“治超”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已经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明确了多部门联合治超以及制定了更严厉的超载处罚措施,比如车货总重超过75吨或者超载100%的货车,由公路部门、运管部门、公安交警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进行处罚,货车驾驶人处2000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6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对货运经营者处3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

  市公路局相关人士介绍说,有些超载车为了逃避处罚在经过治超站时加速逃逸,但还是会被路面不停车自动检测设备检测到,公路部门将检测、摄录、存档之后的信息上传至治超信息交换平台,运管、交警部门接收后,在这些车辆、证件年检时就会要求先处理完超载处罚。目前,合肥公路局辖属8个超限检测站与当地公安交警、运管部门等多密切配合,已实现非现场联合执法。今年上半年,合肥就有14台超限逃逸车车主主动“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