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四强化”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27.10.2015  15:11

      芜湖市镜湖区“2015.10.10”液化气罐爆燃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绩溪县各级各部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迅速行动,“四强化”抓好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就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县长黄德泉于10月14日主持召开县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布置会,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安办迅速制定下发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督促开展专项安全检查工作。

      二、强化排查整治。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的原则,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迅速组织对全县餐饮场所、城镇燃气供应单位、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开展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不留余地、不留尾巴。

      三、强化宣传教育。县安办统一印制300余份液化气瓶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单,由各主管部门发放给餐饮场所及燃气使用单位负责人,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在执法检查的同时,现场对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

      四、强化督促检查。县安办研究制定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督查安排,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分别由安监、市监、住建、商务、教体等部门牵头组成5个督查组,深入重点区域餐饮场所和燃气使用单位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推动专项检查工作责任落实。

责任编辑: 程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