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依托大数据技术 加强行政审批实时动态监管

20.05.2015  13:26

              今天,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根据《意见》,所称监管主体是指各级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行政机关)。具体监管内容主要包括保留、取消、转移、下放、委托管理的行政审批事项。

 

              在日常监管方面,《意见》称,将对保留实施的事项,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通过书面检查、实地检查、定期抽验、“飞行检查”等方式,依法核查审批后行政相对人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情况;对下放、转移的事项,可通过随机抽查、调查访问、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对权力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监管。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依托政务服务网上平台,实时动态监管,实现“制度+技术”的有效监管。

 

              今后山东在风险监测方面,将加强对市场行为的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高危行业、重点工程、重要商品及生产资料、重点领域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制度、风险管理防控联动机制。同时,还将加强信用监管,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和交换共享机制,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违法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