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31.10.2014  18:22

皖农机计财〔2014〕210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财政局:

      近日,梁卫国副省长在“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情况汇报”上作出重要批示:“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不断创新思路,提升政策效率,确保资金安全,为提高我省农机装备水平,发展现代农业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望再接再厉,使补贴政策运用更加精准化、高效化、规范化,在发展现代农机事业中发挥催化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梁卫国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注重引导,突出补贴重点。各地要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界定补贴范围,集中资金,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制约当地农机化水平提升的瓶颈问题,提高补贴政策的精准性和指向性,推动农机装备向结构优化、布局合理、高效适用的方向发展。

      二是规范操作,健全制度体系。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科学完善的制度体系和管理机制,对操作流程、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档案管理等具体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要切实提高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制度完善、专人负责、科学管理,使补贴档案真实、全面地反映政策落实全过程,推动政策科学、高效、安全实施。

      三是加快进度,突出便民利民。各地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及时掌握实施情况及存在问题,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快进度,优化流程,方便农民购机;要强化对政策实施的执行力和掌控力,及时化解政策落实中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环境;要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人员和相关企业、经销商的政策培训,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县级财政、农机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落实机具核查、资金结算等工作,确保11月底之前完成全年资金兑付。

      四是严惩违规,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各地要时刻保持对违规操作行为和不法分子的高压态势,坚持从严从紧,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群众反映问题,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对违规农机企业和经销商,一经发现,坚决上报并取消资格。同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各项规定,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确保资金、干部安全。

      五是逐级考核,落实绩效管理。各地要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加快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上下联动、分级推进的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和目标、完善内部管理、优化考评指标,为年底省局统一开展的绩效管理考核做好各项准备。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