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药监责令召回10批次不合格食品

11.09.2017  16:39

近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公布第3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在抽检的328批次食品样品中,有10批次不合格,涉及方便食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肉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

安徽省食药监局本次共抽检了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和蔬菜制品等5类食品328批次样品。其中,蔬菜制品全部合格。在抽检的18批次方便食品中,有4批次不合格。分别是宿州金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川湘媚香辣丝,酸价、菌落总数超标;2批次素大刀肉,酸价、菌落总数和霉菌超标。安庆市迎江区左记炒货厂生产的炒米,酸价超标。

茶叶及其相关制品有2批次不合格,分别是亳州市初素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亳州市佰草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佰草汇桂圆肉(代用茶)、佰草汇金桔片(代用茶),均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

肉制品2批次不合格,芜湖乐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牛口条、卤鸭肫,菌落总数超标。

食用农产品也有2批次不合格,即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花津南路店经销的活鳊鱼,安徽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芜湖银泰城分公司经销的鳊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均超标,活鳊鱼还检出孔雀石绿,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目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安徽省食药监局已要求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药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同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