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国土资源厅2016年度第一批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批结果公告

08.04.2016  19:18
 

皖国土资公告〔2016〕6号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我厅对2016年度第一批受理的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公示。公示期内,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对该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的审查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交了申述材料,其他无异议。现将审批结果予以公告(见附件,安徽宏泰交通工程设计研究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单位乙级资质审批结果待核实后另行公告)。

各申请单位可于2016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22日前往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603室领取资质证书(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不予批准通知书(不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在领取资质证书时,新申请资质的单位法人代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其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领取证书;延续、变更资质级别的单位法人代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原证书正副本,其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原证书正副本领取证书,同时将原证书正副本交回。领取不予批准通知书时,各申请单位法人代表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其他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鸿浩;联系电话:0551-62553176

地址:合肥市黄山路619号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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