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食药监局公布62批不合格药品

23.07.2015  22:59

7月22日,安徽食药监局公布了62批次不合格药品。这些不合格药品涵盖多个种类,包括中药饮片、注射液、化学药片剂等,所发现的问题多为“可见异物”、“装量差异”等项目。

此次公布的62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来自于安徽食药监公布2014年第四季度与今年第一季度全省药品质量监督的抽验结果。2014年第4季度经核查确认的54批次不合格产品信息。品种包括中药饮片、注射液、中成药胶囊和化学药片剂等。今年第1季度,全省食药监系统共完成药品抽验295批次,其中化学药89批次,抗生素48批次,中成药75批次,中药材(含饮片)64批次,其他19批次。经核查确认,8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

此次公告中标示分别为安徽宏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肽注射液(5ml:25mg、批号131233),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复方甘草酸单铵注射液(2ml、批号140401),江苏涟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利巴韦林注射液(1ml:100mg、批号14061521)共16个批次注射液,因被检出可见异物被判为不合格。此外,药品“缺斤少两”也是长期存在的一个问题。长春大政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通便灵胶囊(每粒装0.25克、批号130808),山东仁和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生素B1片(10mg,批号140608)等7种药品存在装量、重量差异问题。

对抽验不合格的药品,安徽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在依法进行查处,要求全省范围内将其下架、召回,停止销售和使用。同时,要求当地食药监管部门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认真查找、分析产生不合格药品的原因,严格工艺操作,加强质量控制,防止不合格现象再次发生。(石跃新 戴英杰 记者 王玮伟)

(实习编辑:张学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