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领域这6个方面存在问题 安徽印发整改落实方案

18.06.2017  02:12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产业扶贫等6个方面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脱贫攻坚专题会议、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精准、补短板、促攻坚”专项整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整改落实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脱贫、精准帮扶、脱贫质量、扶贫小额信贷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推产业扶贫覆盖到位、健康扶贫政策到位、精准帮扶责任措施到位、教育扶贫政策落地到位、稳定脱贫工作到位、小额信贷扶贫政策到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产业扶贫等6个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整改落实。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要把握好脱贫攻坚正确方向,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落实方案,逐项深挖问题根源、明晰整改清单、分线推进落实,集中力量攻坚克难,更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市、县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注重从工作落实上找病灶、从优化机制上寻突破、从长远绩效上多发力,针对6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别找准阻点,深入分析原因,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整改落实,务求尽快见效,确保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

  二、健全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以点带面、上下联动,综合施策、合力攻坚,深入推进重点工程实施,深入落实到村到户到人措施。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注重查漏补缺、举一反三,铆紧责任、善于担当,进一步强化支撑保障体系。坚持把精准贯穿于每项工程每个环节,紧盯突出问题,研究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政策和细化措施,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做到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强化调度督查。坚持把从严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强化督促检查,进一步传导压力、增强动力,解决问题、攻克难题,倒逼各地抓好落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结合专项督查、监测评估、成效考核等工作,实行6个方面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季通报”,坚持从实问效、从严问责,全力促进脱贫攻坚提质增效。省脱贫攻坚十大工程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组织开展“月点评”,注重调度推进,及时纠偏补短,敢于较真碰硬,长效跟进促动,不断巩固扩大整改落实成果,不断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9日

   关于产业扶贫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

  为切实做好“产业扶贫是突出薄弱环节”问题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到村到户,制定本整改落实方案。

  一、存在问题及其原因

  在到户项目及措施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偏低,其中带动作用突出的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业所占比重很低;到村项目中,产业发展类项目所占比重也不高,总体上,产业扶贫项目安排少,贫困村产业发展滞后。深入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脱贫增收的重要抓手。一些县没有认识到产业扶贫是贫困户增收脱贫的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的举措,在实施其他脱贫路径时,忽略了产业扶贫。

  (二)对产业扶贫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一些县认为产业扶贫难度大、见效慢,存在急功近利思想,在工作推动、政策支持、资金安排等方面用力不够。

  (三)没有利用好主体的带动作用。一些县没有出台鼓励、引导、支持主体带动贫困户的政策,主体带动的意愿不强、积极性不高;一些县虽然对带动主体投入较多,但是没有选好带动模式、没有建好利益联结机制,带动效果较差。

  二、整改目标任务

  大力实施产业脱贫工程,深入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光伏扶贫、乡村旅游扶贫、商贸流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力争产业项目、支持资金、主体带动、干部帮扶等覆盖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力争所有贫困村、贫困户至少发展一项产业或者参与发展一项产业,为村出列、人脱贫提供稳定、持续、有力的基础支撑。

  三、主要整改措施

  (一)精准选择脱贫产业。精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资源、劳力、技能等产业发展条件,逐村逐户指导选择具有稳定性、长期性、持续性的产业。支持有条件、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产业。对无劳动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以及无集体经济收入或集体经济薄弱、资源缺乏的贫困村,支持安排光伏扶贫工程项目,大力发展光伏发电等能稳定增收的产业。实施资产收益扶贫,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试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依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土地、山场、水面、设施、设备、帮扶资金等入股、托管的方式,或者以务工、就业等方式参与产业发展。县(市、区)扶贫办要逐村逐户把贫困村、贫困户确定发展或参与发展的产业及时录入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为精准落实支持政策、项目资金、指导服务等提供依据。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对于有发展意愿、贷款意愿、还款能力或还款措施的贫困户,金融机构应给予贷款。大力推广户贷企用、分贷统还等模式,帮助贫困户通过土地、山场等资源和资金参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收益。鼓励和支持贷款贫困户购买贷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分散贷款风险。对购买扶贫小额贷款保险的贫困户,县(市、区)财政可适当安排保费补贴。支持贫困户在发展种养业时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贫困户承担的保费可从扶贫资金中支出。贫困地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用地按照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三)增加项目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产业扶贫投入力度,项目资金要早安排、早下达、早实施。到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财政涉农资金要加大对产业扶贫投入力度,重点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发展产业,扶贫小额信贷资金全部用于产业扶贫。鼓励社会资本通过众筹、慈善等方式参与产业扶贫。充分利用各类产业扶贫资金,全面实施到村到户的特色种养、光伏扶贫、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商贸流通、农产品加工、手工业等生产经营项目,以及入股分红、托管服务、就地务工等其他项目,力争脱贫攻坚期内,做到每个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贫项目全覆盖。

  (四)加强产业发展服务。省有关部门要在产业规划、产业选择、招商引企、品牌培育、市场开拓、技术支撑、政策设计等方面加强对贫困县的指导。贫困县要针对产业发展需求,每年对贫困户轮训一遍,注重培训的实效性,不断提高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和宣传推广,组织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对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强化信息服务,让贫困户及时掌握扶持政策、产品需求、市场预测、灾害预报、技术要点等信息,帮助贫困户规避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全面落实“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制度,选准派强帮扶联系人,提高产业发展指导能力,帮助实施产业扶贫项目,切实履行帮扶责任。

  (五)创新主体带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其他经营主体,支持有意愿、有实力的主体参与产业扶贫,积极探索创新产业扶贫模式,大力推行各类园区带动、龙头企业带动、经营大户带动和群众自身调整优化种养结构的“三带一自”模式,推进贫困村、贫困户与市场主体对接,力争每个实施产业扶贫项目的贫困村、贫困户都有主体带动。及时总结归纳典型案例和优秀做法进行推广,加强产业扶贫现场观摩,发挥典型引路作用,不断放大产业扶贫效应。

  (六)强化督查调度考核。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产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基础性、根本性、长效性的作用,把产业扶贫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以《安徽省脱贫攻坚期产业精准扶贫规划》为引领,认真整改落实,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工作。县级政府承担产业扶贫突出问题整改落实主体责任,要成立由县级领导牵头的产业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大力推进产业扶贫工作。要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产业项目、支持政策、工作措施等。各级扶贫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到村、到户扶贫信息调度系统,供各地、各部门查询、筛选、汇总、分析,彻底避免信息重复报送、数据矛盾等问题,减轻基层信息报送负担;同时,开放部分数据查询,接受社会监督。省有关部门要对贫困县产业扶贫覆盖面、项目数量、资金数额等情况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对突出问题指导督促整改。脱贫攻坚第三方监测评估要把产业扶贫有关情况纳入重要内容,作为对市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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